工业毒物的分类

作者:本站发布机构:本站发布日期:2012-12-10

在一般条件下工业毒物,常以一定的物理形态(固体、液体或气体)存在。但在生产环境中,随着反应或加工过程的不同,则有下列五种状态可造成环境污染。

1)粉尘 为飘浮于空气中的固体颗粒,直径大于0.1μm者,大都在固体物质机械粉碎、研磨时形成。如制造铅丹颜料的铅尘、制造氰氨化钙的电石尘等。

根据粉尘的性质可分为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尘和混合性粉尘。

2)烟尘 又称烟雾或烟气,为悬浮在空气中的烟状固体微粒。直径小于0.1μm的,多为某些金属熔化时产生的蒸气在空气中氧化凝聚而成。如熔铜时放出的锌蒸气所产生的氧化锌烟尘、熔铬时产生的氧化铬烟尘等。

3)雾 为悬浮于空气中的微小液滴。多系蒸气冷凝或液体喷散而成。如铬电镀时的铬酸雾、喷漆中的含苯漆雾等。烟尘和雾统称为气溶胶。

4)蒸气 为液体蒸发或固体物料升华而形成。前者如苯蒸气,后者如熔磷时的磷蒸气等。

5)气体 生产场所温度、气压条件下散发于空气中的气态物质。如常温常压下的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

从预防生产中毒角度出发,按其性质的作用来区分工业毒物较为适宜。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刺激性毒物 酸的蒸气、氯、氨、二氧化硫等均属此类毒物。刺激性气体和蒸气尽管其物理和化学性质有所不同,但它们直接作用到组织上时都能引起组织发炎。

2)窒息性毒物 窒息性毒物可分为窒息及化学窒息性毒物两种。前者如氮、氢、氦等,后者如一氧化碳、氰化氢等。

3)麻醉性毒物 芳香族化合物、醇类、脂肪族硫化物、苯胺、硝基苯及其他化合物均属此类毒物。该类毒物主要对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4)无机化合物及金属有机化合物 凡对人体有毒理作用而不能归于上述三类的气体和挥发性毒物均属此类。如金属蒸气、砷与锑的有机化合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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