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三督查组在云南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

作者:本站发布机构:本站发布日期:2018-11-24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专项督查工作方案》,827日至3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率第三督查组对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期间,督查组结合云南省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组织了煤矿、非煤矿山、工商贸行业及危化品等三个督查小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赴基层、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对市、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等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分别督查了红河州泸西县政府、旧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弥勒市政府、弥阳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昆明市昆明经济开发区、大板桥街道办等331办,普洱市及所属澜沧、西盟、孟连县,普洱思茅区及工业园区,玉溪市、楚雄州,随机抽查了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机械制造、制药、制茶、建筑施工等25个企业,发现安全隐患80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5家。

王德学肯定了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的成效,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向深入。二是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进一步落实“打非治违”责任制,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各种非常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杜绝由此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三是要紧紧抓住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小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同时,大力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治理工作。四是要针对道路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努力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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